莆田桂圆
莆田桂圆是福建省莆田市的特产。莆田市龙眼栽培历史悠久,果品品质好,加工的桂圆干以其颗粒大,外壳橙黄、浑圆不塌陷,果肉晶莹剔亮、易剥离,香甜可口而久负盛名。莆田桂圆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莆田桂圆的图片
莆田市的地理、气候资源,极宜种植龙眼等亚热带珍贵果树,其中龙眼、枇杷、荔枝、蜜柚是莆田市传统的四大名果,历来驰名海内外,尤以龙眼为佳,素有“莆田桂圆(兴化桂圆)甲天下”之美誉。
由于莆田独特的地理条件,所以莆田桂圆风味较其他产地香甜,并培育了许多优良品种。“水南1号”、“友谊106号”这两个品种,达国家一级龙眼标准,为国内领先;“松风本”、“立冬本”以其晚熟而倍受青睐。主栽品种“乌龙岭”、“油潭本”、“水南1号”、“松风本”、“立冬本”等品种成熟期在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平均单果重13-19克,可良率65-72%,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8.3-5%,维生素C含量丰富,每百克果肉中含有43.12-167.7毫克,这些指标都明显优于其他产区。 莆田市龙眼干加工工艺世代相传,独具特色。“莆田桂圆干”以其颗粒大,外壳橙黄、浑圆不塌陷,果肉晶莹剔亮、易剥离,香甜可口而久负盛名,历史上已远销东南亚及江、浙、沪、皖一带。2007年,莆田桂圆产量达到1.2万吨,在中国国内同类产品中所占市场份额超过30%。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莆田桂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保护范围。 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界定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的函》(莆政函〔2007〕14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萩芦镇、梧塘镇、国欢镇、涵西街道办事处、涵东街道办事处,荔城区西天尾镇、新度镇、黄石镇;城厢区灵川镇、东海镇、华亭镇、常太镇、霞林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街道办事处、龙桥街道办事处,仙游县枫亭镇、榜头镇、盖尾镇、郊尾镇、园庄镇、赖店镇、大济镇、鲤城办事处、鲤南办事处等2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莆田桂圆质量技术要求(一)品种。
乌龙岭、油潭本、大鼻龙、松风本。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高度200m以下;土壤类型为砖红壤性红壤和红壤,pH值5.0至7.0,土层厚度>1m,表层有机质含量>1%。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培育:以实生苗为砧木,用成熟枝条进行嫁接。
2. 栽植密度:栽植密度小于330株/公顷。
3. 树冠管理:以春剪为主,夏、秋剪为辅。通过疏花果,营养枝与结果枝比≥2。秋剪于采果后进行。
4.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复合肥为辅。成龄树株产50kg果,年施有机肥不少于15kg,施纯N 1.0 kg至1.6 kg,N、P、K比例1.0:0.5至0.6:1.0。全年施三次肥,即花前肥、壮果肥、采果肥。
5.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成熟度达九成,可溶性固形物≥18.5%时采收。
(五)加工。
1. 剪果:剪果时留果蒂(梗)长<3.5mm。剪后要除去不符合原料选择要求的残次果。
2. 浸洗:浸洗5min至10min,洗去果面脏物、灰尘,提起滴干。
3. 摇砂、挂黄:采用人工或机械摇砂、挂黄。每批次装果35kg至40kg。果实与细河砂、姜黄粉比例为3500至4000:50:1。
4. 预晒:摇砂洗后的果实,要摊放晾晒,除去部分水份。
5. 烘焙管理:
(1)初焙:将晾晒后的龙眼果粒进行初焙,初焙温度65℃至70℃,时间24h。
(2)复焙:回软后按大小果分别进行复焙。复焙温度55℃至65℃,复焙时间4h至8h,每间隔2h翻焙一次。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果粒大,果壳呈黄褐色,色泽均匀,果形圆整、不凹陷;摇动无响铃现象;果肉呈半透明褐缩状,表面有皱纹,晶莹剔亮、易剥离;具有浓郁香甜的特有滋味。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干果横径,mm
≥25
干果可食率,%
≥36
总糖(以转化糖计),%
≥60
总酸(以柠檬酸计),%
≤1.5
粗纤维,%
≤1.0
果肉含水率,%
≤23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