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芝神酿
景芝神酿是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的特产。景芝神酿有闻香幽雅,香甜醇厚,绵柔舒适,余香悠长的芝麻香风味特点。景芝神酿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景芝神酿的图片
景芝酒业从1957年在中华老字号景芝白乾中发现“芝麻香”因子后,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展开科研攻关,经反复实验,总结出了芝麻香型白酒的工艺特点。成功开发出景芝神酿。景芝神酿是建国来创造的两个新香型白酒之一,2006年被商务部和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确定为“ 中国白酒芝麻香型代表”。
景芝神酿。它以优质高粱、小麦为主要原料,加适量麸皮,泥底砖池,清蒸续渣,量质分级,长期储存,科学勾兑。具有“四高一长”的特点,即高氮配料,高温曲与强化菌混合使用,高温堆积,高温入池发酵,贮酒时间长。此酒集清、浓、酱三大香型生产工艺之精华,融合大曲,麸曲酒之优点,多种微生物混合发酵,使其达到了闻香幽雅,香甜醇厚,绵柔舒适,余香悠长的芝麻香风味特点,具有三香:“闻着香,入口香,回味香”,三正:“酒体正、酒味正、酒香正”。特别是温度在20℃左右时品味,其芝麻香味更加突出。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景芝神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景芝神酿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保护范围。 景芝神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景芝神酿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安政请字〔2007〕1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景芝神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安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景芝神酿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 高梁:符合GB/T 8231的规定,容重≥720g/L,要求籽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杂质少。
2. 小麦:符合GB 1351的规定,容重≥730g/L,要求籽粒饱满,无霉变,无异味,无虫蛀, 杂质少。
3. 麸皮:利用符合GB 1351规定的优质小麦加工而成,要求新鲜、片大,均匀疏松、无霉变、无异味、无杂质。
4. 酿造用水:符合 GB 5749的规定,取自景芝镇保护范围内的地下水。
(二)糖化发酵剂。
1. 大曲: 以小麦为原料,经粉碎、加水拌料、制曲、入室安曲等工序,利用保护地域范围内特定的自然菌群制成的中、高温曲。生产用的大曲贮存期应不少于三个月。
2. 麸曲:以麸皮为主要原料,接入河内白曲纯种培养而成。要求外观菌丝紧密、颜色新鲜、鲜曲香味浓、糖化力≥900u/g。
3. 生香酵母:以麸皮为主要原料,接入景芝神酿生香酵母混合培养而成。要求细胞数≥6亿/g,芽生率≥12%。
(三)生产工艺要求。
1. 生产工艺流程:
原料→粉碎→润料→蒸料→配料→通风晾米查→加曲加浆→高温堆积→入池发酵→出池→蒸馏→原酒入库→贮存→勾调→包装→成品
2. 生产工艺要点:
“景芝神酿”酒的酿制,是以高粱、小麦、麸皮(配比为8:1.5:0.5)为主料,以大曲、麸曲、生香酵母(配比为1:2:1)等为糖化发酵剂,以泥底砖窖为发酵容器,采用清蒸续米查、高温堆积(温度45℃至50℃)、高温发酵等工艺,发酵温度40℃以上,发酵周期30至50天。发酵期满后,出窖酒醅分层蒸馏,量质摘酒,分级入库,陶坛贮存,酒龄三年以上,经勾调、包装出厂。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53%vol、62%vol
42%vol 、46%vol、49%vol
38%vol
色 泽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 气
幽雅纯正、芝麻香突出
幽雅纯正、芝麻香显著
幽雅纯正、芝麻香明显
口 味
醇厚细腻、丰满谐调、回味怡畅
醇厚细腻、香味谐调、余味悠长
醇和细腻、香味谐调、
余味较长
风 格
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
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酒精度%vol
53、62
42 、46、49
38
总酸(以乙酸计) g / L ≥
0.8
0.7
0.6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g / L ≥
2.7
2.3
2.0
乙酸乙酯 g / L ≥
0.8
0.7
0.6
己酸乙酯 g / L
0.1-1.0
3-甲硫基丙醇 mg / L ≥
0.6
0.5
0.4
固型物 g / L ≤
0.8
0.7
0.6
注: 酒精度允许误差为±1.0%vol。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