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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大蒜

  • 彭州大蒜是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的特产。彭州蒜苔具有色鲜嫩脆、香甜可口、蒜味浓纯、粗细适度等特点。彭州大蒜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彭州大蒜

    彭州大蒜的图片

    彭州大蒜,系指四川省彭州市特产的大蒜。彭州种植大蒜历史悠久。西汉时,大蒜由新疆引入内地,彭州就开始少量种植。清光绪《彭县志》载:“蒜苔产万家庵(隆丰镇境内)”,此时彭州大蒜已经得到较大发展,成为传统大宗农田经济作物之一。

      彭州气候温和湿润,土壤肥沃,灌溉便利;很适合大蒜生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多种经营迅速发展更促进了大蒜的生产,20世纪80年代初彭州大蒜种植遍及平坝地区并扩展到部分丘陵区乡镇,种植面积也由1949年的不足千亩增至1997年的62000亩,主要种植乡镇有隆丰、九陇、楠杨、西郊、利安、军乐、天彭、致和、太清、丽春等i0余个乡镇,其中尤以“蒜苔之乡”隆丰镇种植面积最大,达两万亩左右,占该镇耕地面积的一半。   彭州大蒜不仅生产历史悠久,而且产地地理气候条件特殊,产品品质优,质量好。在中国国内和国外大蒜市场上享有盛誉,是大蒜产品中的上品。彭州市是中国大蒜主产区之一,除自留种外,其余全部外销。主要销往河南、安徽、浙江、湖南、湖北、江苏、江西、云南、广东、广西等地,并出口到越南、日本、泰国、韩国、新加坡等地。   2004年9月彭州市创建“大蒜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验收,2005年10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授予彭州市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大蒜(蒜苔、蒜头)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彭州大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保护范围。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彭府〔2006〕1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彭州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彭州大蒜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二水早。     (二)立地条件。     海拔500 m至900m,地势平坦,土质疏松,排灌条件良好,pH值6.5至7.5,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2%。     (三)耕作制度。     水稻与大蒜轮作,稻草覆盖。     (四)栽培管理。     1. 施肥:要求每公顷施腐熟的有机肥15000至22500 kg,深沟高畦,畦面平整,边畦沟纵横相通,排灌自如。     2. 栽种:     (1)栽种时间。9月下旬。     (2)栽种密度。栽植密度为每公顷60至75万株。     3. 采收:蒜苔采收后约20天左右,假茎松软已不易折断时采收,采后至通风避雨处晾贮、后熟。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蒜头外皮淡紫红色,形状扁圆,整齐,横径3 cm至4cm,质地硬实,每个蒜头有8至9瓣。蒜香味浓,辛辣味重。     2. 理化指标:蒜头产品每100g大蒜素≥560 mg,水分≤70,脂肪≥0.65克,蛋白质≥6.7克,氨基酸总量≥4.5克。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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