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平贝母
大川平贝母是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大川乡的特产。大川乡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平贝母之乡”。大川平贝母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大川平贝母的图片
通化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区浑江中游,地貌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特殊的地理环境、地貌特点,充沛的水资源和土层深厚、疏松湿润,富含腐殖土的土壤,孕育了“大川平贝母”这一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道地中药材品种。1962年中国平贝母生产经验交流会在通化县召开;1998年大川乡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平贝母之乡”,2005年大川平贝母生产区被列为中国第五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08年,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了通化县大川平贝母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经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检测显示,大川平贝母各项指标符合外贸部《药用植物及制剂进出口绿色行业标准》(WMZ-2001)的要求;卫生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标准。具有独特的区域特色,知名度越来越高,产品销往广州、河南、河北、安徽、浙江等20几个省市和地区。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大川平贝母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即日起实施保护。 (一)保护范围。 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通知》(通政办发〔2005〕3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吉林省通化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大川平贝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通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大川平贝母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源。 平贝母(Fritillaria ussuriensisMaxim.)。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300米至1200米。土壤类型为壤土或砂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2.2%,土壤pH值5.5至7.5。 (三)栽培技术。 1. 繁殖: (1)鳞茎繁殖:鳞茎直径要求:一级>0.8cm;二级0.4至0.8cm;三级<0.4cm。 (2)种子繁殖:必须采用千粒重≥2.8g、生活力≥90%、净度≥95%、含水量≤12%的当年新收获的种子。 2. 栽种: (1)播种或栽种时间:鳞茎繁殖或种子繁殖均在5月下旬至7月下旬。 (2)栽种方法:鳞茎繁殖采用横畦条播方法,一、二级鳞茎按行距10cm至15cm,株距3cm至5cm,覆土3cm至4cm栽种。三级鳞茎采用宽幅条播,幅宽10cm,幅间距8 cm至10cm,株距1 cm至1.5cm;也可全畦撒播,株距1 cm至1.5cm,覆土2cm。种子繁殖参考三级鳞茎的宽幅条播方法进行。 3. 田间管理:做畦后畦面施用充分腐熟发酵的农家肥厚度5 cm至6cm,秋季清园后上“盖头粪”厚度2 cm至3 cm;及时种植遮荫植物;留种植株每株留1 cm至2个果,不留种植株在苗高20cm左右时摘蕾。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病虫害,收获前半月内禁止使用各种农药。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种子繁殖的,生长4 至5年采收。鳞茎繁殖的,一级鳞茎种植1年、二级鳞茎种植2年、三级鳞茎种植3年后方可采收,每年5月下旬到6月上旬茎叶枯萎后采收。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征:外观呈扁球形,表面淡黄白色,高0.5cm至2.0cm,直径0.6 cm 至3.0cm。 2. 理化指标:总生物碱含量≥0.12%。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